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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1年江蘇省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有哪些?申報材料是怎樣的?小編根據以往政策整理匯編,僅供企業參考,希望對2021年申報的企業有所幫助。有疑問的可以直接咨詢以下熱線電話為您詳細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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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材料
(一)市級農民合作社主管部門的推薦文件;
(二)已征求當地有關部門意見的相關材料(會議紀要、會簽文件等);
(三)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名單匯總表,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范組織申報名單匯總表,申報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全國用水示范組織總體情況說明、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書。
江蘇省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
申報國家示范社的農民合作社原則上應是省級示范社,符合《國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評定及監測暫行辦法》規定的標準,同時,根據有關規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年度報告公示方面。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不存在經營異常等情況。
二是財務會計規范方面。農民合作社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的通知》規定,將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計入相應科目。
三是社務管理規范方面。依法設立成員代表大會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代表人數一般為成員總人數的10%,低人數為51人。
四是社會聲譽方面。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社會責任感強;農民合作社社風清明,恪守信譽,公平競爭,在當地影響大、示范帶動作用強,不存在涉嫌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
申報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范組織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具備法人資格。有具體的章程,在民政或市場監管(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取得社團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資格。
二是規模較大。農民用水戶達到100戶以上,管理有效灌溉面積500畝以上。
三是管理制度比較健全。有明確的財務管理、灌溉管理、工程管理、水費征收和使用管理等制度。
四是組織運轉基本正常。管理目標任務明確,管理人員責任心強,措施得到有效落實,資金、經營管理規范,用水、經費使用公開透明。
五是管理成效比較明顯。在工程維護、分水配水、水費計收等方面成效明顯,農業用水秩序良好,得到用水戶、當地政府和水利部門的充分肯定。
經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同意,本次分配我省的國家示范社申報名額為173個(其中農業類155個、林業類8個、供銷類10個),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范組織11個。在征求意見基礎上,經研究,各設區市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各市可在分配名額基礎上多申報1個,以作調劑與爭取。各市申報國家示范社要兼顧產業分布,突出規范辦社、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理念,對生產經營糧棉油糖、“菜籃子”產品等重要農產品和提供農資、農機、植保、灌排等服務以及經濟薄弱地區產業富民成效明顯的農民合作社予以優先考慮,申報條件可適當放寬。
江蘇省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向所在地的縣級農民合作社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自愿申報,并由農民合作社主管部門組織合作社通過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統填報提交。
(二)縣級農民合作社主管部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申報單位的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等信息進行核對,并會同農業(農機、漁業、畜牧、農墾)、水利、林業、供銷社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審查申報材料,會商發改、財政、稅務、市場監管(工商)、銀行業監管等部門意見,經市級農民合作社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業務主管部門和單位復核,報省農委。
(三)省農委會商農業(農機、漁業、畜牧、農墾)、發改、財政、稅務、工商、水利、林業、銀行業監管、供銷社等部門和單位,按照《評定辦法》規定,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申報單位的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等信息進行復核,并組織評審,取得同意意見并在省級有關媒體公示無異議后,向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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