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關于2020年江蘇省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園認定時間將在12月25日截止,請相關企業單位知悉江蘇省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園認定條件程序及范圍內容,做好申報工作。有疑問的可以直接咨詢:15855199550為您詳細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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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園申報時間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督促與指導,統籌組織好示范園創建綜合評價和認定各項工作。示范園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統籌協調,切實加強示范園創建工作,確保按期完成創建任務,并通過省級認定。
(二)強化認定指導。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示范園創建綜合評價和認定工作的指導,組織相關示范園開展創建總結和自評工作,配合省級現場實地核查組,做好現場復核各項準備工作。
(三)按時報送材料。各地要認真做好示范園創建綜合自評報告(附相關證明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兩份由所在地縣(市、區)政府行文于2020年12月25日前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電子版申報材料同步發送,超期不予受理。示范園認定每年一次,連續兩年認定不通過的原則上不再認定。
江蘇省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園認定范圍
2017年批準創建的省級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園。
江蘇省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園認定條件
(一)園區建設規劃科學。示范園建設規劃符合當地經濟社會和農業發展規劃要求,經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
(二)產業發展特色鮮明。示范園主導產業發展水平全省領先,實現“生產+加工+科技+富民”的發展要求,形成種養規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營銷品牌化的全產業鏈開發格局。
(三)資金使用高效規范。省級財政獎補資金使用方案與三年創建方案相銜接,資金使用規范、支出合理、重點突出,使用進度原則上超過80%。
(四)技術裝備水平領先。示范園公共基礎設施完備,農業設施化、機械化、信息化水平較高;科技創新與支撐有力,農科教結合、產學研互動,技術集成應用水平較高,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開發應用成效明顯。
(五)服務平臺建設完備。示范園具備種子(種苗)供應、科技展示、信息服務、農民培訓、質量監測、倉儲物流、產品銷售、品牌推廣等公共服務能力;建立網站或公眾號等信息服務平臺;建有與專業類服務相銜接,生產、生活服務相配套的農業服務體系。
(六)綠色發展成效突出。示范園綠色發展水平高,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合理配套建設生態循環型規模生豬養殖場,基本實現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農產品優質安全,質量可追溯,檢測合格率100%,綠色優質占比較高。
(七)示范帶動能力顯著。示范園及其輻射區域的農產品銷量、畝均產值、農民可支配收入等核心經濟效益指標值均提升;創新建立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和精準扶貧機制,與農民充分分享二三產業增值收益。
(八)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統籌整合財政專項、基本建設投資等資金用于示范園建設,在用地保障、財政扶持、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應用、人才支撐等方面有明確的政策措施,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
(九)運行管理機制完善。示范園所在縣(市、區)建立了工作協調推進機制;示范園建立了管理和開發運營機構;政府有效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示范園建設,引進培育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形成多元化投入、多主體參與示范園建設新格局。
(十)認定否決項。無編辦批準設立的示范園管理機構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在巡視、審計、檢查中發現有嚴重違紀違規問題或財政資金使用用途不合規問題等;示范園建設監測(績效)評價主要問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等。
江蘇省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園認定程序
采取示范園自評和省級復評認定方式,由示范園提交自評報告,經所在縣(市、區)和設區市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復核、縣(市、區)政府核準后,報省農業農村廳和省財政廳復評認定。
(一)綜合自評。各示范園在全面總結的基礎上,對照示范園建設要求和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附件)進行綜合自評,并附支撐材料。
(二)實地復核。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收到自評材料后進行復審,對初步符合認定條件的,組織實地復核,查看現場,查驗相關數據和資料,形成綜合評價報告。
(三)公示認定。綜合評價得分在80分以上的示范園,在省農業農村廳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正式行文認定,授牌為江蘇省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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