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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關于四川省制造業“貢嘎培優”企業申報對象、申報條件、申報流程、申報材料、申報方式等相關內容。如需政策指導或項目申報測評歡迎聯系小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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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制造業“貢嘎培優”企業申報扶持政策
(一)將培優企業納入四川省重點企業協調服務機制范疇,對其提出的訴求給予積極服務。依法依規在政策扶持、資金安排、要素保障、品牌建設、市場開拓、人cai引育、項目支持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二)實施動態管理。經濟和信息化廳每年組織專家對培優企業進行評估,對照發展目標、結合市場變化,對省級名單中目標偏差較大、增長速度偏低的企業予以調整,調整應征求廳內相關行業處室意見。空缺名額按照認定程序,開展企業遞補申報,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發布新的培優企業名單。對提供虛假信息,發生環境、安全生產、質量等重特大事故(事件),以及嚴重失信等行為且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企業,由經濟和信息化廳取消其培優企業資格。
四川省制造業“貢嘎培優”企業申報對象
(一)范圍。
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領域且省級統計主管部門認可相關數據的企業。
(二)重點。
能夠實現“兩個倍增一標桿“目標(即:“貢嘎培優“企業營業收入實現倍增,助力全省規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比力爭實現倍增,建成低碳高質量發展標桿),有資源消耗少、環境影響小、科技含量高、產出效益好、發展可持續特征的企業。
四川省制造業“貢嘎培優”企業申報條件
一、申報培優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企業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登記,連續經營1年及以上,發展戰略清晰,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經營管理團隊,生產經營狀況良好。屬于“16+1”等重點產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新經濟領域以及綠色低碳優勢產業的企業。
(二)申報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0億元及以上。到2025年預計營業收入至少實現翻倍的企業。
(三)申報企業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支出占比超過全省規上工業企業平均水平。到2025年預計研發經費支出金額至少實現翻倍且研發經費支出占比超過2%,同時研發經費支出占比不得低于當年申報期水平的企業。
(四)申報企業已經獲批或者預計能夠獲批國家、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零碳工廠等綠色稱號的企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除外)。
(五)申報企業原則上要有明晰的市場拓展、投融資或兼并重組計劃。積極支持有資本市場融資計劃,已獲得直接融資(含獲得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投資,實現債券融資、資產證券化融資等)的企業。
(六)申報企業近3年以來沒有發生重特大環境、安全生產、質量等事故(事件)。
二、對暫時不符合(二)(三)項,但所建項目在2025年前投產、預計營業收入達到20億元及以上且未來能夠滿足研發經費支出等條件的新建制造業企業,以及老少邊窮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等特殊區域的制造業企業,可適當放寬條件。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力和帶動作用的制造業企業、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性產業企業,也可納入培優企業范圍。
四川省制造業“貢嘎培優”企業申報流程
(一)本著企業自愿申報原則,按照經濟和信息化廳的申報要求,由申報企業如實提供申報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二)申報企業向所在縣(市、區)、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向省國資委提出申請。
(三)縣(市、區)初審后報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復核,由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出具推薦意見后,報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監管的國有企業由省國資委復核后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五)經濟和信息化廳可根據工作情況組織或委托市(州)進行現場核實,提出核實意見,形成擬定名單,征求廳內相關行業處室意見后,再征求相關省直部門建議意見,并在廳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六)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經濟和信息化廳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發布企業名單。
四川省制造業“貢嘎培優”企業申報材料
(一)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文件。
(二)三張表格,企業基本信息表、翻倍支撐點表、參閱簡表,企業可向各市(州)經信主管部門索取,市(州)企業科(室)可在市州企業科微信群中下載。
(三)企業承諾書及真實性聲明。
(四)其他支撐材料。
四川省制造業“貢嘎培優”企業申報方式
(一)企業自愿。
充分尊重企業意愿,由企業按照統計口徑填寫相關表格并對相關數據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形成合力。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承擔企業工作的科(處)室要與行業科(處)室充分溝通協商,可同步協調征求統計、應急、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意見,形成一致意見后由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企業名單。省屬國有企業由省國資委負責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