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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認定解疑答惑
知識產權解疑答惑
行業資訊
宣城市產教融合型企業該怎樣申報?
1.獨立舉辦或作為重要舉辦者參與舉辦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或高等學校以及職業培訓機構;或者通過企業大學等形式,面向社會開展技術技能培訓服務;或者參與組建行業性或區域性產教融合(職業教育)集團。
2.開展現代學徒制或新型學徒制培訓工作;或者近3年內接收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學生(含軍隊院校專業技術學員)開展每年3個月以上實習實訓累計達60人以上。
3.承擔實施1+X(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任務。
4.與有關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開展有實質內容、具體項目的校企合作,通過訂單班等形式共建3個以上學科專業點。
5.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實踐教學基地、協同育人平臺、協同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或產教融合實習實訓基地,或者捐贈本科高校、職業院校教學設施設備,資助本科高校、職業院校開展校企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等,近3年累計投入100萬元以上。
6.近3年內取得與合作職業院校共享的知識產權證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累計3項以上。
7.與高等學校合作建設現代產業學院或建設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或擁有課程教材或教學輔助產品的知識產權證明(著作權、發明專利或軟件著作權,不含實用新型專利)6件及以上。
宣城市產教融合型企業咨詢熱線: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宣城市產教融合型企業申報程序:
第一步:有申報意愿的企業,應按照上述“建設培育企業范圍”“建設培育企業條件”進行自查,確定符合條件并能夠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再進行申報;
第二步:經自查符合條件的企業,下載填寫《宣城市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申請表》(詳見附件1);
第三步:將企業營業執照(PDF格式)、《合肥市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申請表》(word格式)、校企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PDF格式)以及相關證明材料(PDF格式)發送到。
宣城市產教融合型企業申報好處:
1.獨立舉辦或作為重要舉辦者參與舉辦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或高等學校以及職業培訓機構;或者通過企業大學等形式,面向社會開展技術技能培訓服務;或者參與組建行業性或區域性產教融合(職業教育)集團。
2.開展現代學徒制或新型學徒制培訓工作;或者近3年內接收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學生(含軍隊院校專業技術學員)開展每年3個月以上實習實訓累計達60人以上。
3.承擔實施1+X(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任務。
4.與有關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開展有實質內容、具體項目的校企合作,通過訂單班等形式共建3個以上學科專業點。
5.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實踐教學基地、協同育人平臺、協同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或產教融合實習實訓基地,或者捐贈本科高校、職業院校教學設施設備,資助本科高校、職業院校開展校企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等,近3年累計投入100萬元以上。
6.近3年內取得與合作職業院校共享的知識產權證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累計3項以上。
7.與高等學校合作建設現代產業學院或建設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或擁有課程教材或教學輔助產品的知識產權證明(著作權、發明專利或軟件著作權,不含實用新型專利)6件及以上。
宣城市產教融合型企業咨詢熱線: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宣城市產教融合型企業申報程序:
第一步:有申報意愿的企業,應按照上述“建設培育企業范圍”“建設培育企業條件”進行自查,確定符合條件并能夠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再進行申報;
第二步:經自查符合條件的企業,下載填寫《宣城市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申請表》(詳見附件1);
第三步:將企業營業執照(PDF格式)、《合肥市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申請表》(word格式)、校企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PDF格式)以及相關證明材料(PDF格式)發送到。
宣城市產教融合型企業申報好處:
政策規定,從2019年1月1日起,納入產教融合型培育范圍的試點企業,可按投資額30%的比例,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的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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