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2023年湖北省武漢市綠色工廠申報條件、申報獎勵補貼等有關內容如下,湖北省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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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綠色工廠
綠色工廠是指實現了用地集約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廠。綠色工廠是制造業的生產單元,是綠色制造的實施主體,屬于綠色制造體系的核心支撐單元,側重于生產過程的綠色化。
二、綠色工廠評價指標
工信部發布的《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附件1《綠色工廠評價要求》中,對綠色工廠評價指標框架、評價依據、評價方式、評價指標要求做了具體闡述。
GB/T 36132-2018 《綠色工廠評價通則》,規定了綠色工廠評價的指標體系及通用要求,《通則》適用于具有加工、制造、組裝等實際生產過程的工廠,可作為工業行業制定綠色工廠評價標準或具體要求的總體要求,是我國綠色工廠領域首項國家標準。
通過以上兩個標準,我們可以看出,綠色工廠評價指標分為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具體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預期性要求。其中,基本要求是納入綠色工廠試點示范項目的必選評價要求,需滿足指標體系中所有基本要求才可進行綠色工廠申報,即一票否決項,而預期性要求是綠色工廠創建的參考目標,鼓勵地方結合地區發展水平、參照預期性指標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湖北省武漢市綠色工廠申報獎勵補貼
湖北省
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納入現有財政資金支持重點范圍
拓展完善綠色產品政府采購、綠色信貸和財政支持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制造示范企業、園區提供便捷、優惠的擔保服務和信貸支持。
武漢市
經國家確定的綠色制造體系示范的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人民幣 10 萬元、100 萬元、200萬元、200 萬元的獎勵;
經國家認定的綠色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或企業一次性給予人民幣 150 萬元獎勵。(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
四、綠色工廠的認定路徑
1.年度創建計劃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結合本地區產業發展現狀,選擇一批基礎條件較好、具備創建條件和創建意愿的企業、園區進行儲備培育,根據本地區工業企業發展實際情況按年度制定綠色工廠創建計劃,在每年12月底前將下年度創建名單報省工信委,省工信委據此編制全年度創建計劃。
2.單位自主創建
①支持基礎條件好的企業、園區對照綠色制造體系相關標準和要求,樹立綠色、低碳、節能、循環發展的理念,加大綠色化改造投入,全方位提升綠色化水平,啟動創建工作,進行自評價。
②自評價達到國家級綠色工廠的申報主體,按工信部要求委托合格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評價并編制第三方評價報告。第三方評價合格后,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
3.地市初審上報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對轄區企業、園區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查重點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真實性、符合性,項目申報材料完備情況,指標達標情況等。初審后將申報材料(紙質材料1式5份和電子稿)匯總后于每年7月底前報省工信委。
4.省級評估確認
省工信委組織專家根據工信部發布的有關評價標準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初審匯總上報的綠色制造體系示范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評估審查。
5.推薦國家示范
省工信委于每年11月底前,從省級綠色工廠管理申報主體中,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推薦申報國家級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名單。工信部將通過專家論證、公示、現場抽查等環節確定國家級綠色工廠管理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