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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發揮中小企業在推動創新、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激發城市創新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后勁,武漢市推動中小企業突破性發展申報獎勵補貼如下,有任何疑問的朋友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8709834578(v同)
一、加強優質企業培育,做強中小企業隊伍
1. 全力支持中小企業成長。 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市級財政給予 20 萬元獎勵,自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起連續2 年年度營業收入均增長 15% ( 含) 以上的,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穩規”獎勵,各區按照市級獎勵標準給予不低于 1 ∶ 1 配套支持。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市級財政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入庫獎勵,對全市規模以上服務業年度營業收入排名前 200 名,且年度營業收入和年度繳稅額同比增幅均達到 20%以上的法人單位,市級財政給予 20 萬元年度經營貢獻獎勵。 對首次納入限額以上商貿業企業,市級財政按照每戶 3 萬元標準給予獎勵,對次年銷售額(營業額) 達到一定標準的“小進限” 企業按照每戶 5 萬元標準給予額外獎勵。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長江新區管委會,下同〉 )
2.加快專精特新企業培育。 深入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 企業培育工作,對獲批專精特新“小巨人” 企業,市級財政給予 50 萬元獎勵。 “武漢英才” 計劃設立培育支持先進制造領域人才專項政策,重點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 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引育人才。 (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各區人民政府)
3. 推動企業做大做強。 對獲批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營業執照的上市后備“ 金種子” “銀種子”企業,給予 20 萬元獎勵。 推動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設立“ 專精特新板” ,實施“ 一企一策” 精準服務和上市輔導。(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地方金融局,各區人民政府)
4. 加大優質企業招引力度。 瞄準產業鏈關鍵環節和優質中小企業開展精準招商,引進一批創新型成長性企業、產業鏈補短板企業。 鼓勵市、區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技術含量高、發展前景好的優質中小企業。 鼓勵各區建設標準工業廠房或者定制化廠房,以租賃、出售或者先租后售等方式提供給企業使用,對優質中小企業租賃廠房可給予租金優惠。 支持滿足條件的工業企業所購買廠房按幢、層、套分割登記和轉讓。 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區、臨空港開發區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備不少于 10 萬平方米標準工業廠房,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備不少于 5 萬平方米標準工業廠房,漢陽區、青山區、洪山區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備不少于 2 萬平方米標準工業廠房。 (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招商辦、市政府國資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房管局、市經信局)
5. 積極引導“ 個轉企” 。 對符合企業登記條件的新增市場主體,積極引導登記為企業。 開展“個轉企” 登記試點,探索通過變更登記方式實現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 在各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個轉企”綠色通道,加快推進“個轉企”事項“一網通辦、一窗通辦” 。 由個體工商戶直接轉為“四上” 企業的,在原首次進入規模以上企業、首次納入限額以上企業獎勵基礎上增加 10 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城建局、市商務局、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
6. 支持企業延鏈補鏈強鏈。 圍繞我市重點產業鏈,引導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共同打造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等。 對在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競賽決賽中獲勝的促進機構,給予一次性 500 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政府國資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優化金融環境,緩解融資難題
7. 加快征信體系建設。 推動“ 漢融通” 平臺與各類政府數據對接共享、依法利用,實現中小企業納稅、不動產、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水電氣、進出口、行政處罰等信息共享和依法應用,提高中小企業信用“畫像” 精準度。 開展信用培植行動,實施中小企業信用培植工程。 優化“漢融指數” ,強化征信手段運用,提升中小企業信用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擴大信用融資規模和覆蓋面。 (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市發改委、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市水務局、市經信局、市城管執法委,武漢公積金中心,市法院)
8. 加大政策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 持續擴大新型政銀擔合作體系覆蓋范圍,降低擔保費率至 1%以下,擴大小微、三農、科技型企業融資擔保貸款規模。 逐步提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冊資本規模,強化業務規??冃Э己?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發放金額每年新增 20%以上。 (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
9. 開展首貸拓展專項行動。 建立線下首貸中心服務站 50 家以上,完善線上首貸服務中心功能。 對上年度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余額新增 10 億元以上的銀行,每年按照普惠小微貸款新增部分0. 2‰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獎勵。 ( 責任單位: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市地方金融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0. 創新中小企業特色金融產品。 積極爭取科技創新再貸款政策,引導金融機構以低成本資金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科技型企業發展。 創新并擴大科保貸、科擔貸、綠保貸、合同貸、知識產權貸、專精特新貸等中小企業金融產品應用。 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小進規” 等培育企業提供專屬政策性擔保和金融服務解決方案。 擴大中小企業融資應急資金、農業應急基金適用范圍,減少企業“ 過橋” 融資成本。 (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地方金融局,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
11. 發展供應鏈金融。 實施重點產業鏈金融鏈長制,力爭鏈長銀行所負責的產業鏈貸款同比增長 15%以上。 引導產業鏈龍頭企業支持中小企業實現應收賬款融資,對于對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并通過平臺每年幫助中小企業融資超過 1000 萬元的核心實體企業,市級財政按照年度實際促成貸款金額的 5‰給予獎勵,單戶企業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責任單位: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市地方金融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人民政府)
12. 加快發展股權融資。 支持股權投資機構來漢發展,鼓勵各區對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股權投資機構給予落戶獎勵。 股權投資基金通過增資擴股方式投資武漢市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 2 年以上的,按照實際投資額的 15%給予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獎勵,每投資 1 家科技企業最高獎勵 100 萬元(僅限首次投資) ,每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每年累計獎勵不超過 500 萬元。 (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政府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
三、優化創新環境,提升競爭能力
13. 加快企業數字化轉型。 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通過免費診斷、設備補貼、示范獎勵等方式,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全覆蓋。 對在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 2 年)設備投資達到 2000 萬元及以上的投資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投資額的 8%給予最高不超過 800 萬元補助。 對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 2 年)設備投資達到 500 萬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投資及研發投入總額的 8%,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補助。 專精特新“小巨人” 企業申請工業技改補助,設備投資額門檻由 2000 萬元調整為 500 萬元。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4. 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落實好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技術開發及技術轉讓增值稅免稅等政策。 推動企業獨立或者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實施市科技重大專項,對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 3000 萬元支持。 開展市級研發中心備案,強化高水平創新平臺建設,對新獲批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給予 1000萬元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
15. 促進科技資源共享。 加快建設向中小企業開放的公共中試平臺、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基地) 。 推動行業龍頭企業、高校院所、科研機構面向中小企業開放大型科研儀器、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中試生產線、場景應用、生產要素等。 鼓勵支持中試平臺( 基地)開放共享,對納入市級備案管理的中試平臺(基地) ,經定期考核其開放服務情況,擇優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獎勵。 鼓勵中小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購買各類創新服務,并按照政策享受補貼。(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
16. 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鼓勵企業吸納科技成果在漢就地轉化,企業上年度委托開發和受讓技術實現技術交易額達到 50 萬元及以上的,按照技術交易額的 10%給予補助,每年每家企業最高補貼不超過 100 萬元,市、區各承擔 50%。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17. 實施標準創新貢獻獎勵。 對中小企業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及先進團體標準且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分別給予不超過 100 萬元、50 萬元、30 萬元、10 萬元、10 萬元的獎勵。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18. 優化創新發展空間。 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孵化鏈條,建設環大學創新經濟帶,推廣“投資+孵化” 模式。 加強創新街區(園區、樓宇)建設,擇優給予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優化服務體系,提升服務效能
19. 建設“漢企通”平臺。 加快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 “漢企通”平臺)轉型升級,提升中小企業信息化服務水平。 依托企業服務“一站直通” 平臺,打通全市各類涉企數據,整合各項涉企服務資源,逐步滿足企業全生命周期及全鏈條服務需求。 (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市發改委,市直其他各有關部門)
20. 構建企業服務網絡。 完善各區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建設,在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建立健全市、區、街(園區)三級服務體系。 支持各區依托街區、園區、樓宇組建企業服務站,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引入專業化運營團隊和專職人員,建立專職化、市場化企業服務專員。 (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經信局)
21. 搭建供需對接平臺。 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大型企業搭建重點產業鏈供需對接平臺,面向中小企業開展產業、技術等供需對接活動。 每年征集并發布工業新技術、新產品、新應用、新場景推廣目錄。 對本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采購無資產關聯關系的工業企業生產的納入推廣目錄的新產品,年采購金額達到 500 萬元以上的,按照較上年新增采購金額的 1% 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五、創新工作機制,強化組織保障
22. 強化統籌協調。 充分發揮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和市突破性發展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建立健全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機制,加強統籌謀劃、工作調度、跟蹤督辦。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市直其他各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23. 建立中小企業統計考核評價體系。 整合統計、科技、金融、稅收、人社等數據資源,建立健全中小企業定期統計監測制度,加強中小企業運行分析。 開展各區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第三方調查評估,將中小企業發展重點指標納入各區績效指標進行排名和公示。(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統計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局、市稅務局)
24. 建立容錯機制。 鼓勵干部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小企業工作中創新思路、擔當作為,對未違反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規定,經過相應的決策程序,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的,可以免除相關責任。 鼓勵政府股抄送: 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辦公廳,武漢警備區,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法院、檢察院。各新聞單位,各部屬駐漢企業、事業單位。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印發權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對決策程序、投資過程、風險控制合理合規的,允許一定投資金額失敗容錯率,并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做好銜接,著力化解“不敢投” 問題。 對國有資本創新投入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制藥、深空深海等新業態新模式,或者承擔市級以上重大科研專項,過程控制符合規定,無違紀違規行為而最終成果未達預期的,可免除相關責任。 (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市發改委、市政府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檢察院、市法院)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我市已出臺支持中小企業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執行。其他類別政策與本政策就同一事項支持力度不一致的,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