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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補助項目!下面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說一說關于蘇州姑蘇區50條措施推動經濟運行率先好轉政策補貼要求指南,詳情大家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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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財稅支持力度
(一)安排區級促進都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培育創新主體集群、布局重大創新載體、集聚高端創新ren才、深化創新開放合作、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優化創新生態系統等方面,積極支持姑蘇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上級科技計劃專項資金、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等,不斷激發創新主體活力。(區經科局、區財政局,各街道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政策均需各街道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二)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創新型經濟,強化政策激勵引導,支持創意設計、法律、會計、人力資源等高端服務業發展。積極支持姑蘇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省級轉型升級專項資金、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區經科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高端ren才引聚,加快集聚產業支撐ren才。聚焦數字創意和高技術服務重點領域,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ren才。深入實施姑蘇區創新創業領軍ren才計劃,對創新創業領軍ren才給予最高100萬元項目資助和最高100萬元安家補助;對于重點產業急需的緊缺ren才,給予最高12萬元的薪酬補貼;對符合我區文旅體重點發展產業的ren才和團隊來蘇創新創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的項目資助和100萬元的安家補助。(區委ren才辦、區教體文旅委、區經科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零售、倉儲行業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行業納稅人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稅額的50%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區稅務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免征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孵化服務增值稅,對其自用及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的,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區經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貫徹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債權以物抵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1號),對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給予稅收優惠。(區稅務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金融政策支持
(八)充分發揮蘇州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和征信平臺作用。推動銀行機構依托平臺投放中小微企業信用類貸款落實,發揮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工具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小微企業支持力度。(區發改局〈金融辦〉負責)
(九)實施支持服務業、社會服務領域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更新改造設備優化政策,支持轄內各銀行以優惠利率積極投放中長期貸款,重點支持市場化的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項目,引導資金投向數字創意、高技術服務等符合姑蘇區產業定位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區發改局〈金融辦〉、區經科局、區財政局〈國資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鼓勵金融機構運用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引導小微企業貸款繼續擴面、增量、降價。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零售、文化旅游(含電影)、交通物流、養老服務等行業企業,加大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優化貼現手續,降低貼現利率。用好市級文化產業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上一年度實際支付利息按比例進行補貼。落實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項目貼息工作,組織符合條件的優質項目申報,積極爭取貼息資金。(區發改局〈金融辦〉、區經科局、區教體文旅委、區城管委、區民衛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推廣“小微貸”“信保貸”等產品,滿足差異化金融需求。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享受市服務業擔保基金優先向銀行申請貸款或者貸款展期提供擔保政策。(區發改局負責)
(十二)支持銀行機構將再貸款利率下調和LPR下調傳導至貸款利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支持銀行機構、支付機構推出特色減費讓利舉措,健全支付服務減費讓利專項工作機制,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支持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掛牌、上市。(區發改局〈金融辦〉、區經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依托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向金融機構推送交通物流、餐飲、零售、文化旅游(含電影)、養老服務、會展等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白名單企業,提升信用貸款投放的對接精準度。鼓勵銀行業機構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信用信息等數據,發放更多信用貸款。支持金融機構用好用足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加大交通物流領域貸款投放力度。聚焦數字文化、創意設計、演藝娛樂、文旅融合、工藝美術、文化裝備制造等重點領域,鼓勵文旅企業借助蘇州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文易貸”專欄進行融資。(區發改局〈金融辦〉、區城管委、區經科局、區教體文旅委、區民衛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十四)優化產業園樓宇專項扶持政策,激勵引導產業載體主動提檔升級,加強業態集聚,持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探索“以用促保”路徑,將古建老宅活化利用與優質項目落地有機融合,依托古建老宅稀缺性與歷史底蘊,發揮對上市公司、頭部企業的招引能力。建立社區規劃師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專業機構、專業技術ren才等社會資源的優勢,實踐多方協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方式。做好市級及以下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保護工程方案及方案變更審批,為社會資本參與古城保護提供高效審批服務保障。(區發改局、區經科局、區古保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根據國家和省、市統一部署,繼續實施社保降費率、穩崗返還等政策。落實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費率政策,繳費比例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率(不含生育保險繳費率)和個人繳費率之和基礎上,降低1個百分點。落實階段性適當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激勵企業加大留人引人力度,對1-3月經行業主管部門確認的累計產值、銷售額或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增加的,且安排非蘇州戶籍職工留蘇過節的重點企業,根據企業1-3月平均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職工人數的10%,按5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留蘇慰問補貼,每家企業一次性留蘇慰問補貼最多不超過5萬元。對1-3月份吸納首次來蘇就業的非蘇州戶籍人員,且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連續參加社會保險3個月及以上的我區重點企業,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來蘇就業補貼。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成功推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并實現穩定就業的,分別給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職業介紹補貼。多渠道發布崗位信息,高頻開展線上線下招聘活動。整合核酸采樣亭資源,改造成家門口的人社服務站“就業小站”,作為政策咨詢、崗位發布、線上招聘會等宣傳的載體,聯合街道結合盤門市集等特色活動舉辦就創業市集。發揮姑蘇區公共人力資源市場和零工市場作用,提供可及性更高的均等化公共就業服務。2023年實現新增就業0.8萬人。鞏固現有公益性崗位規模,持續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鼓勵企業推行彈性休假,按規定足額支付職工正常薪酬和加班工資。指導企業建立內部溝通協調機制,采用“一企一策”指導企業有效防范化解勞動用工領域矛盾糾紛。(區人社局、區經科局、區城管委、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跨地區人力資源交流協作機制,更大力度走出去、引進來,深化與勞務輸出地的人力資源合作。實施春節后返崗交通補貼,2月底前,重點企業或人力資源機構包車“點對點”組織外地勞動力返崗復工、實習就業,達到一定規模的,按照實際包車費用的50%給予交通費補貼。鼓勵有組織開展勞動力供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1-3月份為我區重點企業輸送勞動力達到一定規模,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連續參加社會保險3個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機構規模輸送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區人社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深入開展“高校行”“校園日”等活動,搭建青年ren才引育平臺。支持青年ren才創新創業,對重點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來我區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用人單位求職面試的,給予一次性交通補貼,補貼標準按照江浙滬皖地區高校500元/人,其他地區高校1000元/人。對高新技術企業、領軍ren才企業等納入支持的重點企業新引進的博士、碩士、“雙一流”學校(A類)全日制本科學歷ren才,分別給予5萬元/人、3萬元/人、2萬元/人的一次性生活(租房)補貼。持續推進ren才樂居工程,提升ren才公寓、ren才驛站服務供給水平,讓來姑蘇區創新創業的青年ren才“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區委ren才辦、區住建委、區教體文旅委、區財政局、團區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減輕企業收費負擔
(十九)強化水電氣生產要素保障,對暫時繳費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申請審核通過后,欠費不停水、不停電、不停氣,減免在此期間產生的欠費違約金。完善蘇州“全電共享”服務流程,推行用電報裝“一站式”服務。對2021年3月1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權的10(20)千伏中小微企業全面建設外部電力接入工程,由供電企業建設電氣部分、屬地政府建設土建部分,無需用戶投資。用戶報裝容量200千瓦及以下(不含居民用戶)可采用低壓供電,低壓小微企業由供電企業建設電力接入工程。對春節前后連續生產有電力增容需求的企業,提供“供電服務不打烊”用電報裝綠色通道服務。持續加大水電氣領域違規涉企收費治理力度。(區住建委、區發改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項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應繳納的各類工程質量保證金,自應繳之日起可緩繳一個季度,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質量保證金。對于緩繳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施工單位應在緩繳期滿后及時補繳。補繳時可采用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保函(保險)的方式繳納,任何單位不得限制或拒絕。(區住建委、區城管委、區發改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減半收取住宿餐飲業的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費用以及個體工商戶委托的特種設備檢驗費用。對個體工商戶委托的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測費用減半收取。按現行標準的80%收取水土保持補償費,將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標準下調20%。延續執行水資源費優惠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對水資源費按標準的94.6%征收,合法的自備水源取用水戶以及供水公司代收水資源費(自來水價含水資源費)的自來水用戶免申即享。(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住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改善整體流通環境
(二十二)鼓勵電商增加傭金比例、設置跑單獎勵,為快遞員和外賣騎手購買相應保險、提供必要餐飲保障。督促快遞企業保持合理末端派費水平,鼓勵建立旺季服務派費激勵機制。推動基層快遞網點從業人員優先參加工傷保險,鼓勵購買商業保險。按省、市部署要求,對郵政快遞業人員發放必要的防疫物資。(區經科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委、區司法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鼓勵各碼頭企業加強與大型國際班輪公司以及國內航運骨干企業合作,與班輪公司簽訂長約合同。支持客運樞紐向城市綜合體轉型,統籌樞紐地上地下空間復合利用,打造城市綜合體。在保證交通基本服務功能的前提下,適度拓展車輛租賃、旅游集散、郵政快遞、商務會展、貿易金融、文化休閑、購物餐飲等功能,促進交通與關聯消費產業集聚發展。(區城管委、資規姑蘇分局、區經科局、區教體文旅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著力恢復和提振消費
(二十四)做好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和促消費工作,持續開展促消費工作,整合商家資源,舉辦“蘇新消費·笑拼蘇州”“雙12蘇州購物節”“夜ZUI蘇州”等姑蘇區分會場系列消費活動,開展石路華貿開業暨“雙12購物節”。鼓勵舉辦高水平專業展會,支持舉辦大型市場化專業會議和會展品牌推介會,推動會展企業國際化發展。舉辦汽車消費節活動,加大汽車消費促進力度,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等促消費活動。支持住房改善消費,參與蘇州“云上房展”,支持相關街道策劃舉辦“購房節”,線上線下聯動促進住房消費。組織開展“尋味蘇州”餐飲促消費活動,組織企業參加省蘇新消費銷售競賽季活動。整合姑蘇區餐飲企業資源,開展早餐進商務樓宇、早餐攤位集中配送等工作。(區經科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住建委、區城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加強數字人民幣促消費應用,開展系列數字人民幣促消費活動,為全市打造“蘇新消費、數惠蘇城”數字人民幣促消費品牌貢獻姑蘇力量,更好發揮數字人民幣精準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積極作用。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數字人民幣貸款試點,發揮助企紓困作用。(區發改局〈金融辦〉、區經科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推出“我在姑蘇遇見大師”系列品牌活動,舉辦非遺宣傳周系列主題活動,開展“非遺有約”特色活動,組織開展“街頭藝人”演藝活動,圍繞端午、臘八等傳統民俗節慶指導街道創新開展姑蘇大運河民俗文化旅游節活動,引導支持“姑蘇夜書房”聯盟開展各類優秀活動。發揮蘇州國際設計周品牌優勢,開展“何以入姑蘇”文旅消費活動,激發文旅消費活力。積極支持文旅消費活動參與市級評選,享受不超過其實際投資額的20%、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獎補。大力發展夜間經濟,協助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建設運營主體申報一次性獎勵政策。全面推動水上旅游產品提檔升級,鼓勵企業融入餐飲、演出、游戲、互動等更多旅游沉浸式內容,打造集歷史人文、休閑游樂于一體的水上旅游新體驗。(區教體文旅委、區經科局、區委宣傳部、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支持姑蘇區文旅企業爭取省級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發展專項資金,促進文旅企業創新發展。鼓勵姑蘇區文化企業聚焦原創內容孵化和5G背景下新消費、新文娛方向,通過新興數字化技術為姑蘇區文化載體發展賦能。繼續實施100%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對提供廣告和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按應繳費額的50%減征歸屬區級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區教體文旅委、區委宣傳部、區財政局、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進行公務活動和群團活動時,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業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預付款比例不低于50%。鼓勵文化和旅游部門與工會加強合作,將符合條件的旅游民宿、鄉村旅游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紅色旅游景區等納入療休養活動范圍,開發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線和產品。用足用好轄區療休養資源,助力旅游經濟復蘇。(區教體文旅委、區總工會、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做好國際旅游推廣,組織姑蘇區文旅企業參加國際知名展會。加強與國際旅游組織、國際論壇組織的合作,利用好144小時上海浦東機場過境免簽政策,推出適合的姑蘇區旅游線路。(區教體文旅委、區委宣傳部、區經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積極擴大有效投資
(三十)加大對省級及以上重大項目建設推進力度,由區政府根據職責權限作出承諾,制定并試行用地承諾制,在轄區排污總量指標來源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實施項目環評承諾制審批。通過靠前服務、開辟綠色通道、容缺并聯審查,提高用地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推進產業用地儲備,根據項目不同產業類型、用地特點、生命周期以及投入產出要求等,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和彈性出讓等供應方式,探索采用不可撤銷、無條件見索即付保函等方式繳納競買保證金,實行“合同”+“協議”監管制度,強化產業項目供后監管,鼓勵國有企業盤活利用存量土地。(資規姑蘇分局、區發改局、姑蘇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強化區級及以上重大項目建設要素保障,在符合規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積極支持保障所需用地、用能、排污總量等資源要素。按照最新“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保障各類用地需求。在符合相關條件的基礎上,省重大項目排污總量指標不足部分,可按程序申請省、市、區儲備庫儲備的排污總量指標予以解決。加快節能審查辦理,區級權限節能審查項目審批流程精簡為5個工作日。(姑蘇生態環境局、資規姑蘇分局、區發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強化重大項目建設服務力度,緊盯項目環節節點,主動靠前服務。根據審批權限,依法優化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建立重大投資項目環評審批服務信息卡制度。積極推廣“蘇州·慧選址”自助選址服務系統,引導幫助項目單位科學選址。用好“蘇州市重大項目用地保障應用平臺”,基于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市以上重大項目用地全部上圖管理。(區行政審批局、區發改局、區經科局、資規姑蘇分局、姑蘇生態環境局、區住建委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持續拓寬民間投資行業領域,支持民間投資更多進入古城保護、文化、旅游、教育、衛生、體育、養老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支持民間投資參與科技創新項目建設,支持民營資本參與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對納入各級重大項目清單的民間投資項目,按規定給予建設用地、資金支持以及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等政策便利。支持各類資本通過基礎設施REITs等金融工具盤活姑蘇區存量資產。(區發改局、區城管委、區住建委、姑蘇生態環境局、區教體文旅委、區民衛局、資規姑蘇分局、區財政局、區行政審批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政策,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申請專項債券作為資本金。對符合專項債券投向領域的項目,通過申報發行專項債券籌措資金。鼓勵項目法人和項目投資方積極爭取國家結構性金融工具,通過發行權益類、股權類金融工具等,多渠道規范籌措項目資本金。支持城建等領域補短板基礎設施項目在投資回報機制明確、收益可靠、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適當下調項目資本金比例。(區財政局〈國資辦〉、區發改局、區住建委、區城管委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大外資外貿支持力度
(三十五)積極組織轄區企業參與江蘇優品線上專區,引導外貿企業觸網上線、加快提升數字營銷能力。積極邀請跨國公司總部高層來姑蘇區考察洽談,為外籍高層次ren才和重點項目外籍高管在姑蘇區辦理停居留提供綠色通道,提升外國人來蘇工作居留便捷度和體驗感。(區經科局、區財政局、姑蘇公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六)加快出口退稅進度,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跨周期逆周期調節作用,推動出口信用保險持續擴面降費,優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賠條件,對資金周轉確有困難的企業,實行保費分期繳納的便利措施。加大“蘇貿貸”融資功能推廣力度,發揮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增信保障作用,幫助外貿企業提升融資能力。(區經科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三十七)用足用好房地產長效機制工具箱,調整優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讓政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堅持“房住不炒”,認真落實居民個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加快推進房屋征收搬遷貨幣化安置,優化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區住建委、資規姑蘇分局、區發改局〈金融辦〉、區稅務局、市公積金中心姑蘇分中心、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八)支持房地產業合理融資需求,加大建筑業金融支持力度,重點推進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見效。用足用好國家專項借款、蘇州市專項借款,鼓勵商業銀行加大配套貸款力度,全力以赴保交樓,切實維護購房者利益。支持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房地產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支持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股權融資政策,開展再融資、并購重組及配套融資。支持融資擔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債券市場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專項支持計劃,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營房地產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區住建委、區發改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九)根據國家、省、市要求,優化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安全和項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釋放監管額度內的資金,促進房地產企業加快資金回籠。(區住建委、區發改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升醫療保障能力
(四十)區財政安排資金支持持續做好疫情防控,全方位提升醫院醫療救治能力,確保其平穩運行,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醫保、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該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區財政局、區民衛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一)貫徹落實市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門急診治療專項保障政策,參加蘇州市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患者在姑蘇區范圍內二級及以下定點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就醫,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助有關的門急診費用,納入專項保障范圍,醫保基金支付不設起付線、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為85%。鼓勵基層醫療機構配足醫保藥品目錄內(含臨時增補)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物。(區民衛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二)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乙類乙管”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醫療保障工作要求,擴大“互聯網+”醫保支付范圍,助力患者在線診療,開放新冠感染互聯網首診服務,醫保基金按照線上和線下一致的原則,提供醫保移動支付結算服務。督導姑蘇區范圍內聯網醫院對異地就醫患者發生的住院、門急診費用實施劃卡結算,做好未通過異地直接結算的新冠感染患者的醫療費用零星報銷工作。加強口罩、藥品等防疫物資的生產供應和組織調撥,保障重點單位和人群醫療物資供應。開展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專項行動,督促提醒零售藥店加強進貨和儲備。(區經科局、區民衛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優化提升政府服務
(四十三)加強采購需求管理,綜合運用預留份額、價格扣除、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舉措,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組織信用服務機構協助失信企業開展信用修復,指導和幫助失信市場主體重塑信用。推廣行政處罰“兩書同達”機制。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修復協同工作平臺修復的企業信用信息,區級信用平臺及時同步更新。加快在市場監管、稅收管理等領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依據風險高低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信用風險低的企業適當降低抽查比例與頻次。(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委、區教體文旅委、區應急局、姑蘇生態環境局、區住建委、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四)優化升級“一網通辦”平臺,按照企業生產經營視角將涉企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分類,實現辦事“一鍵直達”,增設ren才、公積金等一類事專區,方便企業“一站式”辦理。擴大一件事覆蓋面,推出企業開辦、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社會資本參與傳統民居活化利用等涉企一件事,推進一件事線上全流程辦理。2023年底前,實現96%以上的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推廣“免證辦”,企業可通過電子證照調用、數據共享核驗和告知承諾制等方式實現部分材料免提交。優化企業開辦便利度,推行住所產權信息在線核驗、住所登記申報承諾制、網上全程電子化登記、手機移動申報、銀行網點專窗幫辦導辦、自助設備智慧辦照等多渠道注冊體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出一照多址、分支機構集中登記、企業遷移調檔線上“一次辦”、營業執照全城通辦通取、企業歇業備案服務等便利化服務舉措。(區行政審批局、區黨政辦〈大數據管理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五)圍繞蘇州法人服務總入口“蘇商通”品牌打造,積極做好“蘇商通”的宣傳推廣,不斷提升企業用戶注冊規模。依托姑蘇城市生活服務總入口“惠姑蘇”APP,以“營商惠企,一鍵通達”為服務宗旨,進一步豐富為企服務移動端高頻應用場景,同步接入“蘇商通”APP,實現更多企業服務事項在線“能辦”“易辦”“好辦”“快辦”。(區黨政辦〈大數據管理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發改局、區經科局、區市監局、區人社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六)依托12345,多渠道、全口徑接受政務服務訴求,為企業和ren才提供全生命周期、跨區域的24小時“不打烊”咨詢投訴服務。推出政務服務“惠解憂·云客服”,設立“惠解憂專窗”,通過“線上專席”與“線下專窗”,為企業打造集“查、問、辦、評”為綜合性服務平臺。推進“尚賢”ren才服務熱線建設,設立ren才服務專席和政策專員隊伍,為ren才提供專業政策咨詢與解答。(區聯動中心、區行政審批局、區委ren才辦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七)持續推行柔性執法、精準執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探索推行觸發式監管、“沙盒監管”等方式,給予市場主體容錯糾錯空間。探索非現場監管執法工作模式,提高執法效能,最大程度減少對守法企業正常經營生產的干擾。在部分領域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持續梳理落實涉企行政執法“免罰輕罰”清單以及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落實涉企免罰輕罰清單,對市場主體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無明顯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處罰或者從輕減輕處罰,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推廣實施“碼上洗”餐飲油煙清洗幫扶項目,減少餐飲單位因油煙超標被行政處罰的隱患。組織專家團隊上門幫助高危行業企業開展安全風險辨識、隱患排查及安全診斷治理。(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姑蘇生態環境局、區應急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八)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營業執照、風險分析報告、臨床評價資料、與產品研制生產有關的質量體系文件材料。企業申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延續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后,對延續前必須開展現場核查改為必要時開展現場核查,減少檢查頻次。辦理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遺失補辦,不再要求企業提供設區市一級媒體公告遺失聲明。對國家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診療方案和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公布的治療指南中涉及的藥品(醫用耗材)實施綠色掛網通道,符合陽光掛網政策的,隨報隨掛,第一時間供醫療機構采購使用。(區市場監管局、區民衛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九)深入推進“產業鏈+法律服務”專項行動,開展“法企同行”系列法律服務活動,指導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建立完善內部治理體系,深入推進企業合規建設,加快推進民營企業公司律師制度,提升企業依法治理能力。推動、支持仲裁機構在商會、協會、企業等設立聯絡點,進一步在金融、保險、知識產權等新經濟新業務、新領域中推廣運用。加強“古城法韻”品牌建設,將優質司法資源引入古城。推廣應用“蘇解紛”非訴訟服務平臺,加強企業、商會等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強化涉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優化完善知識產權存證應用,建立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公證懸賞取證模式,強化知識產權權利和商業秘密預防性保護意識。為中小微企業免費提供國際商事法律咨詢和國際商事調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務,為企業國際化經營提供法律服務保障。(區司法局、區工商聯、區發改局〈金融辦〉、區市場監管局、區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有機融合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質量管理等要素資源,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質量基礎“一站式”綜合服務。大力推廣運用“蘇質貸”,為具有質量榮譽、質量標準、質量認證等企業提供融資授信。(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底。全面貫徹國家和省、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支持市場主體。各部門、各街道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服務指南,加強宣傳解讀,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直達基層、直接惠及市場主體。區級層面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健全政策實施評估機制,推動解決存在問題。區黨政辦將適時就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