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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區對上年度獲得認定或備案的國家眾創空間,給予50萬元支持。以下是關于四川省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資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廣漢市、什邡市、綿竹市、江油市、峨眉山市、閬中市、華鎣市、萬源市、簡陽市、西昌市省級眾創空間和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認定申報要求、條件、時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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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眾創空間認定申報要求
各市(州)和擴權強縣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四川省眾創空間備案工作指引》(川科高〔2016〕17號)的要求,積極組織轄區內成立時間在半年以上,運營良好的眾創空間開展備案申報工作,并對各眾創空間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科技主管部門出具推薦函,統一寄送至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四川成都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條件
發展眾創空間重在完善和提升創新創業服務功能。以專業化服務與社交化機制吸引和集聚創新創業者,通過各具特色、形式多樣的創新創業活動,為創業者提供創業輔導、培訓、融資、技術創新、國際資源對接等創新創業服務。
申請四川省眾創空間備案,應當從以下方面創建:
1.眾創空間實際運營時間半年以上,具有專業發展方向,服務于創新創業,孵化科技項目和團隊。運營管理機構或社會組織須是在本省注冊的獨立法人,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組織成立的相對獨立的機構。
2.具有專職運營服務團隊,團隊和主要負責人要具備一定行業背景、創新創業經歷、相關行業資源和專業服務能力。
3.具有基本服務設施,能夠為創新創業者提供不少于3個月免費或低成本的一定面積的辦公空間。
4.具有服務體系,能夠整合資源,提供具有專業技術基礎的線上線下聯動、實現信息溝通的便利化、多方位服務平臺。
5.具有運營和工作機制,包括項目遴選、畢業或淘汰機制、信息管理和創業導師工作機制等。
6.聚集天使投資人與創投機構,為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和融資服務,具有成功的孵化案例,促進創業者持續創業。
7.已入駐與其服務功能和能力相匹配的創客、創業團隊,并組織創業團隊開展日常性創業沙龍、創業訓練營、項目路演、創業大賽等活動,實現線上與線下相結合。
四川成都市眾創空間認定申報時間安排
3月15日—3月30日,受理申報材料。本年度只開展一次備案,請各市(州)和擴權強縣科技主管部門安排好時間和工作進度,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四川成都市眾創空間認定申報材料要求
(一)眾創空間介紹。
1.眾創空間基本信息表。
2.眾創空間概述(包括眾創空間定位、特色和理念,場地和硬件設施情況)、主要負責人簡介。
3.眾創空間的運營機制和服務模式介紹,投融資服務情況(含導師、培訓、路演、沙龍、大賽、資源對接等)。
4.眾創空間的成功孵化案例(重點介紹眾創空間通過什么服務幫助創業者解決了什么問題)。
5.所有入駐創業團隊、企業匯總表。
(二)證明材料。
1.眾創空間運營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2.眾創空間的產權證明(或委托、租賃合同)復印件。
3.眾創空間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及接受創業孵化培訓證書復印件。
4.眾創空間運營機構設置與職能的相關文件復印件。
5.為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和融資服務的相關協議,擁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設立創投資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創投資金的文件等),并提供資金使用的案例證明(如:投資證明文件及撥款憑證等)。
6.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的相關管理文件復印件。
7.創業團隊、企業入駐協議,若為入駐企業,則附上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公章不可復印);若為創業團隊,則附上創業團隊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裝訂要求。
1.申報材料請雙面打印(復印),注明書脊,一式一份。
2.電子版材料需刻錄在注明眾創空間名稱的光盤中,隨紙質申報書一同報送。
四川成都市眾創空間認定申報注意事項
1.申請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的單位不能再申請省級眾創空間備案。
2.科技主管部門應單獨出具推薦材料,勿裝訂在申報材料中,并將推薦表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認定申報條件
1、專業化眾創空間重點由龍頭骨干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牽頭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的運營者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組織成立的相對獨立的機構;
2、專業化眾創空間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以服務科技型創新創業為宗旨,能夠緊密對接實體經濟,聚焦明確的產業細分領域;
(2)具備完善的專業化研究開發和產業化條件,能夠提供低成本的開放式辦公空間,具有專業化的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模型加工、中試生產等研發、生產設備設施和廠房,并提供符合行業特征專業領域的技術、信息、資本、供應鏈、市場對接等個性化、定制化服務;
(3)具有開放式的互聯網線上平臺,集成或整合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的創新資源、產業資源以及外部的創新創業等線下資源,實現共享和有效利用;
(4)具有活躍的創新和創業群體,特別是已有專業化的創客及創業團隊積極參與,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
(5)具有創新導師、創業導師服務能力。由專業人士提供技術創新輔導、創業輔導、創業培訓;
(6)具有創業投資基金或創新基金,或與天使投資、創投機構等合作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提供創業領域投融資服務,技術創新金融支持服務;
(7)專業化眾創空間與建設主體之間具有良性互動機制,服務于建設主體轉型升級和新業務開發、科技成果轉化,并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有清晰的可持續運營機制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