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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省孵化器申報流程
1.申報機構向所在地市級科技部門提出申請;
2.市級科技部門負責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信用核查,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實地核查,評審結果對外公示,并書面推薦到省科技廳;3.省科技廳負責對推薦的申報材料及其信用記錄進行復核和抽查,經研究并公示無異議后,以省科技廳文件形式認定(備案)為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
第十五條 省科技廳對省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資格每三年進行復審,復審工作按上述認定備案條件和程序進行;復審不合格的取消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資格。
第十六條 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按照G家、省政策和文件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省科技廳依據相關要求對孵化器、眾創空間進行規范統計,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應按要求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第十八條 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發生名稱變更或運營主體、面積范圍、場地位置等認定條件發生變化的,需在3個月內向所在地市級科技部門報告,經市級科技部門審核并實地核查后,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省科技廳報備;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省科技廳提出取消資格建議。
第十九條 各級地方政府、G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機構及其相關部門應在孵化器、眾創空間發展規劃、用地、財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省科技廳對運行高效、發展良好的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優先推薦申報G家級孵化器、眾創空間。
第二十條 各地區應結合區域優勢和現實需求引導孵化器向專業化方向發展,支持有條件的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投資機構等主體建設專業孵化器,促進創新創業資源的開放共享,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二、合肥市孵化器申報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省級備案眾創空間,應具備以下條件:
1.設立專門運營管理機構,具有安徽省內注冊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成立并實際運營18個月以上;
2.擁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務場地(屬租賃場地的,應保證從申請備案時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場地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或提供創業工位不少于30個;同時具有能夠為創業者使用的公共接待、項目展示、會議洽談、專業設備等公共服務場地;提供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
3.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總數不低于15家,且入駐創業團隊每年注冊成為新企業數不低于5家;
4.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須有3名以上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眾創空間專職工作人員)、3名以上創業導師(指接受眾創空間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等),形成規范化服務流程;
5.每年開展的創業沙龍、路演、創業大賽、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不少于10場次。
第十三條 服務對象及時限應滿足下列要求:
1.眾創空間主要服務于大眾創新創業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為特征的創業團隊、初創企業或從事軟件開發、硬件研發、創意設計的創客群體及其他群體;
2.創業團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均須在本眾創空間場地內;
3.企業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創業團隊和企業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
三、合肥市孵化器績效評價及評優
第二十一條 各市級科技部門要聚焦孵化器、眾創空間核心目標,每年對省級及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開展績效評價,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信用審核,并限額擇優推薦到省科技廳。績效評價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要求的,應及時向省科技廳提出取消相關資格的建議。
第二十二條 省科技廳負責對市級科技部門推薦的孵化器、眾創空間進行績效評優,并按照相關規定對績效優秀者給予支持和獎勵。
第二十三條 孵化器績效評優指標:
1.當年新增畢業企業數、當年新增畢業企業數占當年在孵企業數的比例;
2.當年新增在孵企業數、當年新增在孵企業數占當年在孵企業數的比例;
3.在孵企業當年新增授權知識產權數、當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新增授權知識產權數;
4.在孵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額,當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營業收入額;
5.在孵企業吸納就業總數,當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吸納就業人數。
四、合肥市省孵化器獎勵標準
1、合肥市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50萬元的獎補。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孵化一戶G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2、對G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按照入駐的小微企業和創客數以及孵化畢業的企業數、創客數、融資數等績效情況,結合稅收貢獻度和運營成本,市(縣)先行獎補,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4、推進20億元的省級種子投資基金投資,重點對接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和眾創空間項目,培育種子期、初創期前端企業。省級種子投資基金投資失敗容忍度按照50%執行。
5、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設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并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活動,省及落戶市依法依規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并在土地供給、績效獎補等方面給予優先優惠支持。對被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依據績效情況,省從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6、合肥市各區設立了不同的獎補政策,如高新區20萬、經開區10萬,瑤海區5萬等
(以上政策根據往期通知整理,具體獎補信息根據當年政策通知為準,也可聯系小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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