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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范圍
基金主要面向合肥市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醫療機構、G家高新技術企業,圍繞合肥市科技、產業發展需求,支持在重點領域和方向開展任務導向型應用基礎研究,重點支持產學研協同創新。
二、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條件
第六條 基金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G家高新技術企業技術骨干申請人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二)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擔應用基礎研究的經歷,必須是項目的實際負責人;(三)同一年度每位項目申請人原則上只能申報1項本基金項目。
第七條 基金項目依托單位一般為項目申請人所在單位,依托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戏适杏蚋叩仍盒?、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醫療機構、G家高新技術企業;(二)有專門的科研、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以及必要的資產管理機構和制度;(三)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團隊和基礎條件。
第八條 基金項目依托單位應當按照G家有關規定和本單位科研規定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把關。項目依托單位將申報項目報送至所在縣(市、區)科技部門進行形式審查,再由縣(市、區)科技部門統一推薦至市科技局。
第九條 市科技局對縣(市、區)科技部門推薦的申報項目進行復核并組織評審,按程序進行審定和公示,列入基金項目立項。有單位資助研究的項目,出資單位應于公示期結束前將出資經費一次性轉入項目負責人所在的依托單位,逾期未轉賬的不予立項,空缺名額按照集體決策順序依次遞補。
三、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申報流程及補貼
第十條 基金項目立項后,由市科技局,縣(市、區)科技部門,項目依托單位,項目負責人共同簽訂《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任務書》,項目任務書作為項目實施、經費撥付、檢查驗收的依據。
第十一條 基金項目采取前資助的方式,預期成果有專利的項目資助10萬元,預期成果有產品的項目資助20萬元。資助經費于項目任務書簽訂后一次性核撥至項目負責人所在的依托單位。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試點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
第十二條 基金項目負責人應認真履行任務書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研究內容和目標任務,及時報送研究進展和研究成果,按要求參加市科技局組織的路演活動。
第十三條 基金項目依托單位應做好本單位基金項目的監督、管理和保障工作,鼓勵依托單位對項目給予配套經費支持。
第十四條 基金項目實施過程中,研究內容或研究計劃需作出重大調整的,項目負責人應及時提出申請,經依托單位審核,縣(市、區)科技部門復核后,報市科技局備案。
第十五條 基金項目的執行期一般為兩年?;痦椖繄绦衅诮Y束后30日內項目負責人應當通過依托單位提交驗收申請、工作總結和研究成果報告,經縣(市、區)科技部門審核后,報市科技局。由于客觀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計劃的,項目負責人應在原執行期到期60日前提出延期申請,經市科技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長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十六條 基金項目負責人工作調動至合肥市域新單位,需在新單位繼續開展項目研究,且能實現合同書原定內容和計劃的,項目負責人可提出書面申請,經調出、調入單位同意,報縣(市、區)科技部門審核,市科技局批準后繼續實施。如項目負責人因調動、個人健康等特殊原因,無法繼續開展研究的,依托單位應提出變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終止的建議,報縣(市、區)科技部門審核,市科技局批準后變更項目負責人或終止項目。終止的項目,收回結余市財政資金。
第十七條 基金項目驗收以任務書約定的研究目標和考核指標為依據,由市科技局統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驗收。驗收意見一般分為“通過驗收”、“結題”和“不通過驗收”。有單位資助研究的項目驗收時,應征求出資單位意見。
?。ㄒ唬╉椖炕就瓿珊贤瑫蝿眨〉醚芯砍晒涃M使用合理的項目,可以通過驗收;(二)由于技術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未取得預期研究成果,其他方面未出現較大問題的,驗收結論為結題。結題報告需寫明項目失敗的原因,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三)驗收過程中發現項目研究內容、過程、進度與合同書約定存在較大偏差且未得到批準,驗收材料存在較大問題,資金使用存在嚴重不合理等問題的,不予通過驗收,并限期整改,2個月內重新驗收。若再次驗收仍不能通過的,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本基金項目。
第十八條 基金項目應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導向。市科技局負責對接項目依托單位,及時跟蹤了解基金項目研究進展情況、基金項目科技成果登記情況,組織開展基金項目成果路演活動,積極推動項目成果在合肥市就地交易、就地轉化、就地應用。
四、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征集要求
充分發揮基金項目的導向作用,建立以企業為主的出題機制,同時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醫療機構等創新主體的出題作用,指南建議應緊緊圍繞我市重點產業領域,加速推動高質量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具體要求如下:
(一)緊密結合我市重點發展的集成電路、新型顯示、量子科學、網絡與信息安全、城市安全、空天信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生物醫藥、新材料、高端裝備、節能環保、光伏及新能源、綠色食品及現代種業、創意文化、智能家電、氫能等產業鏈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凝練關鍵科學與技術問題。
(二)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集聚優勢創新資源,推動協同創新。出題單位類型為企業的,提出的項目指南建議應是企業自身不具備攻克能力,需要依托其他單位開展攻關。出題單位類型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的,提出的項目指南建議應有意向合作企業支持成果轉化,意向合作企業應有資助。出題單位類型為醫療機構的,對有無意向合作單位不作要求。
(三)基金項目立項后,預期成果有產品的項目市科技局給予20萬元資助,預期成果有專利的市科技局給予1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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