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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2022年廬江縣平安企業認定啟動,此次是縣級認定,同時合肥市級的平安企業也在認定中。廬江縣對平安企業縣級、市級認定都有補助。下面就來詳細看看廬江縣平安企業縣級、市級認定補助+申報時間+創建方案,有什么疑問,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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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江縣平安企業認定補助
對新認定的市級“平安企業”,給予規上工業企業5萬元一次性補助、規下工業企業3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認定的縣級“平安企業”,給予規上工業企業2萬元一次性補助、規下工業企業1萬元一次性補助。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獲得多級認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補助。
廬江縣平安企業申報時間
(一)企業按照自愿原則進行申報,申報企業須按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2)及時將膠裝的紙質版申報材料及電子版(含蓋章掃描件)交由所屬地鎮(園區、街道)經發辦(經貿局)初審。
(二)鎮(園區、街道)經發辦(經貿局)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認真審核,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將推薦行文、初審通過的企業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及電子版報送至縣經信局中小企業科。
廬江縣“平安企業”創建活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創建活動,根據縣委平安廬江建設領導小組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廬江縣“平安企業”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適應社會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可持續安全發展,以服務企業生產、經營和發展為宗旨,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加大引導和支持力度,著力從源頭預防和化解影響企業發展的不穩定因素,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營造安全穩定的企業發展環境。
二、創建范圍
縣域范圍內工業企業。
三、創建目標
以“平安企業”創建活動為載體,扎實推進企業綜合治理工作,引導企業落實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努力做到無刑事案件、無安全事故、無越級上訪、無違法犯罪,實現“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辦好自家事”的創建效果,力爭至2022年末,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成為內部治安狀況良好、關系和諧、消防安全和生產安全有保障、依法誠信經營的“平安企業”。
四、創建內容
(一)健全“平安企業”創建活動組織領導機制。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經信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各科室(辦)負責人為成員的縣“平安企業”創建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經信局中小企業科,負責牽頭組織“平安企業”創建工作。各鎮(園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牽頭組織開展本轄區創建“平安企業”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平安企業”創建工作聯動機制。堅持黨委統一領導,各鎮(園區)要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充分調動有關站(所)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在共建工作中發揮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相關站(所)要加強協調和配合,引導、指導和協助企業落實治安保衛、內部穩定、職工維權、消防和生產安全、守法經營等各項措施,實現企業平安建設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
(三)完善“平安企業”創建工作運行機制。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引導企業加強內部安全防范工作,落實人防、物防和重點部位的技防措施,建立健全內部值班巡邏隊伍、門衛、廠區交通、安全檢查、消防、獎懲等一系列治安保衛制度,通過企業加強自身值班備勤、治安巡邏、看樓護院、糾紛排查、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治安防范,定期排查治安隱患和不穩定因素,及時疏導和化解企業內部各種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支持企業加強開展法制、道德和“守法經營”的宣傳教育,強化服務、規范管理,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五、工作程序
縣創建“平安企業”活動領導小組制定考核標準及相關制度。各鎮(園區)積極組織所在地公安、司法、市監、勞動等站所,通過日常檢查和集中檢查等形式督促指導企業開展創建工作,落實獎懲措施。每年1月10日前將上年度創建“平安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推薦至縣創建“平安企業”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經考核、公示后報領導小組確定,予以認定。“平安企業”創建情況納入鎮(園區)年度綜治(平安建設)工作考核內容之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鎮(園區)要高度重視和支持企業創建工作,將其作為深入推進“平安廬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責任,制訂方案,加強領導、抓好落實。
(二)精心組織,廣泛發動。各鎮(園區)要按照領導小組布置的任務和計劃,通過多種形式,最大限度地動員、吸引廣大企業積極參與。
(三)有機結合,注重實效。各鎮(園區)要根據活動的總體部署,充分利用現有的工作條件,著力抓好“平安企業”創建活動;要把“平安企業”創建活動與企業日常管理工作相結合,與其它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幫企業排憂解難,促企業健康發展。
(四)強化督查,動態管理。各相關站所要切實加大對“平安企業”創建活動的督促指導力度,切實推進“平安企業”創建活動的健康開展。“平安企業”按年度實行動態管理,對于不再符合創建標準、違反相關規定或有違法行為的,撤銷廬江縣“平安企業”稱號。
附件:廬江縣“平安企業”創建標準
一、領導機制健全。將“平安企業”創建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
二、綜治組織制度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健全,綜治工作制度完善;矛盾排查組織、治保組織、調解組織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建立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并明確經費投入;有專(兼)職綜治工作人員。
三、企業治安狀況良好。企業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到位,做到組織、人員、責任和各項防范措施“四落實”;企業內部物防、技防設施完備、制度健全、責任落實、防控有成效;內部保安巡邏隊伍力量充足、管理有序、運轉正常。近三年來,企業內部及所屬生活區無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問題。
四、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良好。企業依法經營,講誠信,守信用,無不良信用記錄;企業安全生產目標、措施、責任落實。近三年來,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五、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健全。維穩工作例會制度、領導包案制度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得到全面落實,建立群體性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信息預警機制,近三年來,未發生職工越級上訪、群體突發性事件。
六、企業創建氛圍濃厚。創建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宣傳形式新穎,內容豐富,職工自我防范意識明顯提高。積極按照“平安企業”創建相關標準,完善自身運營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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