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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資訊
對于江蘇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的獎補申報及被認定為江蘇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的申報材料、申報條件、申報流程及時間等相關要求如下。如您需要了解即時性政策內容,可聯系以下熱線咨詢了解更多更即時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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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申報條件
一、申報范圍
創新基地主要服務省委省政府重大發展戰略和改革創新舉措的實施,面向《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開篇布局,突出省局與各設區市高質量發展戰略合作協議落實,重點在技術優勢明顯、技術創新活躍、產業發展前景良好、技術標準需求旺盛、有利于培育新業態和新的經濟增長點領域建設創新基地。
二、申報單位基本要求
申報單位除應滿足《江蘇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有固定場所,正常開展生產或服務3年以上;
2.誠信守法,依法納稅,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衛生事故,無違法失信記錄;
3.截止目前,已制定并發布3項以上國家標準;
4.承擔過省級以上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
江蘇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申報流程及認定時間
(一)組織申報。
8月25日前,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設區市市場監管局作為創新基地的推薦單位,轉發創新基地申報通知及有關文件,遴選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指導申報單位編制《江蘇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格式見附件),并對申報書進行審核把關。申報單位需準備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按序編排并裝訂成冊。
(二)集中上報。
8月31日前,推薦單位將申報材料匯總,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統一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省級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
(三)項目初審。
9月15日前,省市場監管局根據《江蘇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從必要性、可行性、符合性等方面,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進入專家論證環節。
(四)專家論證。
省市場監管局將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適時組織專家組對申報的創新基地進行論證。專家論證包括查看資料和質詢答辯。
(五)批準籌建。
省市場監管局根據專家組論證意見,結合地區、行業標準化工作開展實際情況,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予以批準籌建。申報單位自批準籌建之日起,兩年內完成創新基地建設并申請考核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