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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流標準化試點項目認定申報的條件是什么?申報材料、流程及獎勵補貼有哪些?政策小編給大家梳理了詳細的申報指南,看完之后對于該項目還有疑問,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以直接致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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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標準及內容
(一)支持標準
試點項目支持標準為不超過投資額的30%,最多不超過500萬元。投資額不包括土地及房產購置、拆遷、辦公設備、人員經費等與物流標準化無關的費用。
(二)支持內容
1.支持標準托盤循環共用體系建設。
(1)推廣普及標準化托盤使用。以供應鏈主導企業為突破口,推動相關企業租賃標準托盤、籠車(不支持購買),以出售、出租等方式盤活存量標準托盤、籠車,支持非標準托盤改造更新;鼓勵企業內部、企業間以托盤(籠車、周轉箱等)為單元進行訂貨、收發貨,逐步擴大標準托盤使用范圍。
(2)打造社會化的托盤共用系統。引進或培育1-2家大型托盤租賃運營商,支持其在重要交通節點設立標準托盤、周轉器具的租賃、回收、維護和更新的服務站點,構建“基地+網點”的托盤公共服務網絡;圍繞標準托盤和周轉器具的循環利用,支持第三方企業建立質量檢測和認證機制,提供標準托盤質量認證、減量包裝認證、物流包裝安全測試等服務,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
(3)推進物流一貫化運輸。支持物流企業帶托運輸,提高一貫化物流作業效率。支持標準化托盤與供應鏈、共同配送、多式聯運、甩掛運輸相結合的新模式,提升社會化物流服務效能。
(4)推動物流包裝標準化。引導上游生產制造或流通企業采用符合GB/T2934-2007規格的標準托盤;鼓勵生產制造或流通企業,按商品特點分類探索“周轉箱(筐)+托盤”的單元包裝和無包裝模式,減少流通過程的二次包裝;支持包裝生產企業推廣可重復使用包裝、標準化精準包裝;鼓勵上下游相關企業按包裝物材質分類探索利用配送渠道回收、社區便利店回收等模式,促進包裝綠色化發展。
2.支持標準托盤共用服務平臺建設。
圍繞提高標準托盤使用社會化水平,支持企業建設“互聯網+托盤”共用服務平臺,拓展標準托盤租賃、回收、流轉、監控等功能,逐步做到與其他信息平臺互通共享。支持標準托盤共用服務平臺創新經營模式,探索以眾籌、眾包等方式整合托盤及包裝等市場資源,探索交易、租賃、回收可自由轉換的市場流通機制,逐步推進托盤社會化共用。充分發揮標準托盤共用服務平臺的作用,推動電商、快遞領域包裝減量化。
3.支持物流設施設備標準化建設。
(1)推動倉儲配套設施的標準化。支持企業對標準托盤(籠車、周轉箱等)相關配套的設施設備(包括倉庫、貨架、叉車、管理信息系統等)進行更新改造,推廣條形碼系統、射頻識別(RFID)、自動搬運車(AGVS)、自動化立體倉儲等托盤相關現代物流技術,促進上下游設備的銜接,提高倉儲運行效率。
(2)推動運輸配套車輛的標準化。以適應標準托盤(籠車、周轉箱等)使用為原則,支持企業更新改造物流車輛,鼓勵企業使用飛翼車、折翼車等便于裝卸的車型,引導企業使用安全、節能、環保的物流車輛。支持對不適合標準化托盤、周轉箱、籠車一貫化運輸的物流配送車輛更新。
4.支持重點領域物流標準化水平提升。
(1)促進快速消費品物流標準化。支持快速消費品在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等環節廣泛應用標準托盤,鼓勵帶托作業,推進供應鏈上下游物流配送標準化,實現物流方式現代化。
(2)促進農產品物流標準化。鼓勵和支持大型農產品流通、生產企業廣泛應用標準的可折疊周轉筐(周轉箱)和標準托盤,做到農產品在采摘和配送環節不翻筐、不倒筐,降低農產品損耗和包裝成本,重點解決農副產品流通領域配送標準化水平低、損耗率高等問題,提高物流效率。
(3)促進冷鏈物流標準化。重點支持藥品、農副產品等領域冷鏈物流標準應用,提高冷庫、冷藏車輛標準化水平,建立溫度控制、保質時間限定等運營制度,做到全程溫控和可追溯。
(4)促進智慧物流配送標準化。鼓勵和指導快遞物流企業應用物聯網、大數據、智能包裝等先進技術,建設標準化的智慧物流園區、智慧倉儲配送中心、智慧末端配送站、智慧物流車隊,推廣共同配送、共享物流等先進配送模式,提高物流配送綜合服務能力和整體發展水平。
5.支持綠色包裝標準化體系建設。
支持快消品、藥品等工業企業從生產源頭進行標準化包裝,減少流通過程的二次包裝。支持電商及快遞企業利用配送渠道、收取押金等對電商物流包裝物回收、重復使用。支持倉儲配送企業與電商、物回企業合作,對包裝物再利用,推廣易降解包裝材料,研發創新技術,促進倉儲配送和包裝綠色化發展。支持綠色包裝生產企業生產符合國家標準的高質量綠色包裝。
6.支持合肥市物流標準體系建設。
(1)推廣應用物流標準。引導企業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尤其是城市配送、托盤共用、物流包裝、物流信息平臺等重點標準。推動標準托盤(籠車、周轉箱等)相關的倉儲、包裝、分揀、裝卸、配送等作業環節的標準化,提高物流作業單元化和一體化水平。
(2)建立企業物流標準體系。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鼓勵和支持試點企業與在肥大專院校以及物流業研究機構合作,參與地方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訂。支持試點企業在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同時,建立完善自自己的物流標準體系,形成核心競爭力。
二、申報范圍
(一)支持圍繞標準托盤(含托盤籠、周轉筐)、周轉器具及其循環共用進行的相關物流配套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支持與標準化托盤(1.2m×1.0m)相配套的設施設備更新和改造,倉庫、配送中心、零售門店等配送設施的標準化改造,貨架、叉車、籠車、周轉筐、運輸車輛等標準化更新。
(二)支持建立托盤共用體系。支持使用方租賃標準托盤(不支持購買),支持盤活存量標準托盤開展社會化租賃共用服務。鼓勵第三方物流企業建立社會化托盤共用體系,支持托盤服務市場及網點建設。支持標準托盤應用與供應鏈、共同配送、多式聯運、甩掛運輸相結合,發展單元化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三)支持推進標準化物流運營和服務體系建設,輻射帶動合肥都市圈乃至安徽省,推動“物聯網+托盤”共用系統平臺改造建設,推廣共同配送、共享物流,完善標準化的智慧物流服務體系建設。
(四)支持圍繞物流包裝標準化、減量化及其循環利用進行的新型包裝推廣、設施設備更新改造。
三、申報條件
(一)在合肥市依法登記、經營和納稅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獨立、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規范、信譽及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記錄或違法違規事項。
(二)申報企業應為物流標準化試點項目的實際投資人,且單個項目投資須在500萬元以上。
(三)試點項目實施條件已經具備或已經開工,資金籌措到位或有確定的資金來源,原則上2018年6月底前完工。
(四)申報企業承諾接受試點工作推進部門的監督管理。及時上報工作進度及統計報表,接受相關部門的審計監督和績效考核。
四、申報材料
(一)合肥市物流標準化試點項目申報書及申請表(見附件1);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證書)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三)合肥市物流標準化試點項目承諾書模板(見附件2);
(四)項目可行性報告(參考提綱見附件3);
(五)項目實施方案(參考提綱見附件4);
(六)項目資金來源有關證明;
(七)項目建設資金投入預算明細表(見附件5);
以上申報材料均須統一采用A4紙打印,按上述材料內容順序編寫目錄裝訂成冊(膠裝,不要使用非紙類封皮和夾套),一式四份,并蓋申報單位公章。申報材料文字使用規范說明見附件6。
合肥市物流標準化試點項目認定的內容還有很多,看完之后對于該項目還有疑問,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以直接致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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