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2021年申報人、申報企業該如何申報認定江蘇省科技副總?別著急,該政策出通知了!詳細的科技副總申報認定條件和材料流程內容以下都將盤點,必備要求還請大家知悉參考!該項目申報時間截止到6月10日前,有疑問需要咨詢的請大家直接咨詢以下免費熱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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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科技副總申報認定條件
1、申報人應為國內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報企業應為江蘇境內注冊企業(不含申報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創辦、入股的企業)。
2、申報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則上應有博士學位(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年齡不超過55周歲。
3、申報人所在學科應有碩士以上學位授予權或為省級以上重點學科;高職院校申報人所在專業應為省級以上重點專業。
4、申報人應為2021年1月1日至5月30日期間被申報企業聘任的科技副總;受聘期限不少于兩年,服務報酬合計不少于12萬元。
5、申報人、申報企業、申報人派出單位應簽訂《合作協議書》; 申報人應能積極協助申報企業完成相關合作任務(如:開展產學研合作、推動校企資源共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進技術需求研發、加強研發機構建設、解決關鍵技術難題、引進培養人才團隊、建立完善規章制度、組織專題培訓講座、申報項目成果專利、制定創新發展規劃等)。
6、申報企業應具備(或擁有)以下資質之一:國家或省級認定的創新型(試點)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產教融合型試點企業、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入庫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民營科技企業、軟件企業、動漫企業等;國家或省級認定的企業重點實驗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 市級以上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
7、2017年以來已獲批科技副總項目的人才不得申報;2020年已獲批科技副總項目的企業本年度不得申報;2017年以來科技副總項目檢查考核結果為“中止”的人才和企業不得申報;2017年以來承擔省人才辦、省科技廳項目有“失信記錄”的人才和企業不得申報;在任科技鎮長團成員不得申報;不得與2021年省“雙創人才”、“雙創團隊”、“雙創博士”項目同時申報。
江蘇省科技副總申報認定材料
1、封面(同項目申報書首頁)
2、目錄
3、真實性承諾書
4、項目申報書
5、合作協議書(指企業、人才、人才派出單位簽訂的三方協議)
6、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7、申報人所在學科應有碩士以上學位授予權或為省級以上重點學科的證明材料(高職院校申報人所在專業應為省級以上重點專業的證明材料)
8、企業營業執照(指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9、企業資質符合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
10、已簽訂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
(特別說明:已簽訂合同的請提供,未簽訂合同的不需要提供)
江蘇省科技副總申報認定流程
1、本《通知》電子版可在技聯在線網站
→科技副總專區→下載。
2、本《通知》申報材料清單中,真實性承諾書、項目申報書、合作協議書參照樣稿詳見附件4、5、6。
3、本《通知》所稱的高校院所,包括本科院校、高職院校、部屬院所、省屬院所等。本年度優先認定省外高校院所選派的科技人才。
4、關于《合作協議書》中的科技副總具體職務說明:可包括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技術副總、研發副總、技術總監、研發總監、技術中心主任、研發中心主任、首席科學家等。
5、關于《合作協議書》中的簽名蓋章說明:甲方應為企業公章, 乙方應為人才本人簽名,丙方應為學校公章或學??萍己贤拢ū饺缡强蒲性核鶓獮閱挝灰患壏ㄈ斯拢?。
6、本《通知》支持政策中關于給予“產學研合作項目”指導性計劃立項支持的說明:①擬于2021年下半年發布《關于組織申報江蘇省產學研合作項目的通知》。②原則上應提供產學研合作項目申報書, 并在“江蘇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完成“四技合同”認定登記(原則上“四技合同”須為2021年1月以后簽訂的且至2022年12月還在研的合同)。③如獲立項支持,擬以省科技廳名義下達立項文件,項目期滿驗收合格擬給予結題證書。④2020年獲批的科技副總享受本《通知》支持政策(原則上“四技合同”須為2020年1月以后簽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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