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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工作為促進南京市科技創新創業載體服務水平和能力提升,加快對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的孵化培育,關于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條件及材料等相關內容如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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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主體和培育對象條件:
1.申報主體,為本市納入科技部門統計范圍的市級以上(含)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包括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等。對未參加本年度載體績效評價或不合格的,以及現已不能正常履行孵化功能的載體,將取消申報本項獎勵資格。
2.載體培育的高成長性科技企業,應為該科創載體在登記的自主支配孵化場地內培育孵化的科技企業。企業現在運營良好,與申報主體孵化關系明確,須有1年以上在孵經歷,期間應滿足在孵企業條件;畢業企業應滿足畢業條件。同一企業只能在1個載體中申報,申報主體因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次獎勵事由。其中:
培育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2019年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且高企公示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公布時是在孵期間或畢業不超過1年,原則上應在載體上年度提供的培育企業名單中。培育的瞪羚企業,指本申報截止時,列入2020年南京市瞪羚企業名錄的在孵企業或三年內的畢業企業。培育的上市企業,指在2019年獲批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的企業,不含掛牌(新三板和四板市場等),且上市公布日期在其畢業五年內。
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材料:
(一)申報2021年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培育獎勵的材料
2021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培育獎勵申報表(附件1)、運營主體企業信用承諾書(附件3)、運營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企業的入孵協議、在孵期間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如發生變更,需另附現在的有效證書);畢業企業的畢業證書(或畢業的其他證明);相關資格證明材料等。
企業資格的相關證明文件有:
1.高新技術企業: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相關認定文件、證書的復印件等。
2.瞪羚企業:列入2021年市瞪羚企業名錄的證明等。
3.上市企業:2020年上市證書、證監部門的文件等。
(二)2021年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材料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情況表,填寫科創載體中在孵企業申報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情況,作為下年度申報獎勵的備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