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江蘇省鼓勵和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企業主導產業技術研發創新的體制機制。江蘇省根據產業創新驅動發展和高質量發展需要,在企業自愿申請的前提下,對創新能力強、創新機制好、引領示范作用大、信用狀況良好、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予以認定,并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引導行業骨干企業帶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提高。江蘇省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評價表及必要的證明材料等。
江蘇省企業技術中心免費咨詢:15855137731(手機/微信),QQ:2406009805
江蘇省企業技術中心鼓勵政策
1、省工信廳將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評價結果錄入全省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2、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可以享受省級有關對企業的創新能力建設、技術攻關、質量品牌、標準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3、鼓勵和支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參與面向行業的省級創新平臺建設。
4、鼓勵各地政府對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給予相應的政策匹配和扶持。
江蘇省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條件
申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在行業中具有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億元(其中高新技術企業不低于1億元),或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未達低標準,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應高于10%;
(二)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有較好的技術積累,重視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三)企業具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800萬元;
(四)企業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800萬元;
(五)企業擁有技術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50人;
(六)企業具有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1年以上。
同時,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兩年內,不存在下列情況:
(一)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二)被有關部門認定存在嚴重失信行為;
(三)發生重大產品質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母公司技術中心已是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其下屬子公司不得再申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業務領域與母公司不同的子公司,可申請其母公司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子公司技術中心已是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其母公司申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時,子公司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調整為分中心或撤銷。